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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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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  2020-09-28 03:31:08

假冒他人的“冒名行为”的法律效力,法律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比照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规定来处理。权利人不追认的,这个抵押行为就是无效的。但实践中,交易的相对人有时候很难分辨或审查出对方是被冒名,也就是在签订合同时,已尽到善意相对人的审查义务,仍无法分辨对方系被冒名,这时候法律就要保护善意相对方的利益。尤其这个抵押已经登记,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仍无法识别冒名人的违法行为,那么我认为,这个登记还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善意的相对人可以取得抵押权。相反,如果相对人不善意,有证据证明其已知或应知对方冒名办理抵押,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抵押登记也是可以撤销的。

本问答由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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