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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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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  2020-09-28 08:22:41

安置房是指原房屋被国家征收后,通过实物补偿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所以也叫“还迁房”。这个房屋的产权性质是根据拆迁政策而定的,一般会约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您购买时要确定一下是否属于“小产权房”,您是否有资格购买。而且由于这类房屋产权证核发的较慢,所以在购买时往往还没有产权证。如果您想购买,最好选择已经可以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子来购买,风险相对较低。因为目前来看,公证机关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持谨慎态度,您要公证这样的买卖合同,有的地方公证机关不受理的,所以您可以在咨询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后再做决定,如果能公证,最好做这个公证。

本问答由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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