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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魔镜是否侵犯了我的专利?

(请点击显示全部)这是暴风魔镜二代的结构:这是CN201420529370号专利的描述:这是我们申请专利的图纸: 请问这究竟算不算是典型的侵犯专利权?补充资料1:我们的专利授权:201420529370.X补充资料2:暴风9月1日发布的一代产品也是我们设计的,但是没注册专利:

2 个回答

  • 匿名用户 | 2017-10-12 11:57:36

    如上述各位答主的回复,这个专利想告人侵权索赔的可行性不高。
    1,除了专利撰写本身的瑕疵以外(其实有没有这个瑕疵并不太重要,只要联系上下文和说明书附图,可以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即可),关键点在于这种基于产品结构的专利本身,不具有创造性。如,利用齿轮转动进行调整间距、结合部位的结构,基本上都属于通用技术或者是专利法上所称的,在该技术领域内的一般技术人员能够自行理解和获得的技术。我甚至认为,不需要去做这个专利评价报告,浪费钱。
    2,关于新颖性的问题,上述答主也有论述,申请日如果都迟于暴风公司的产品发布日,那基本上没戏。专利流氓没那么好当的,首先你要有技术。
    3,假设这个专利侵权事实成立,由于题主本身并未实施这个产品,即生产和销售。即便是胜诉,能够获得经济赔偿的金额是极少的,甚至有可能不足以抵扣律师费。

    本问答由匿名用户提供

  • 匿名用户 | 2017-10-12 11:52:51

    谢邀。
    反应慢了些,抱歉哈。
    楼上给出了不少专业意见了,挺到位的。仅特别提示以下几点:
    1、 已经有人指出了权利要求上撰写的瑕疵,但除此之外,应当说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写得满基础的,保护范围非常好,难以绕道。应当说,这个实用新型总体还是比较成功的。
    2、楼上已经指出有在先公开。这是个比较要命的问题,但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将这件专利的利用价值归零。如果还有一点好消息的话,那就是在先公开是非出版物的使用公开,如果要打起专利无效官司来,使用公开举证是很麻烦很痛苦的事,且过得越久越有利。例如,考虑先潜伏个六七年再跳出来警告人家。

    怎么说呢?看你想干什么,还有底线在哪里。在专利被无效掉之前,还是照样可以拿去威胁人和给人制造麻烦的,看技巧和分寸了。人品啊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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