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大小事,一呼百应!

百姓网 | 百姓知道

会计审计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logo] 最佳答案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4-01-01 10:02:45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本问答由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提供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其他回答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4-01-01 13:02:45

    五、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本问答由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提供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4-01-01 11:02:45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本问答由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提供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4-01-01 09:02:45

    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问答由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提供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4-01-01 02:02:45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问答由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