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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财解税】:2023年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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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3 18:21:02

设备、器具扣除有关政策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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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4 01:21:02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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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4 01:21:0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注意:企业享受研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在原有两个享受时点(10月份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的基础上,再新增一个享受时点(7月份预缴申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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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4 00:21:02

    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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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4 00:21:02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企业有关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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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4 00:21:02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

    居民企业或其通过境内合伙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10%(含)以上的,应当在办理该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简并后的《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发生的应报告信息,适用本公告规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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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3 22:21:02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

    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据以发行创新企业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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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3 22:21:02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桂财税[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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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3-11-23 17:21:02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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