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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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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2-12-29 18:26:53

一、此次失业保险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答: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

二、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是成立十几年的专业有代理记账资质的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之间有合作,资深代理记账会员,诚信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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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2-12-29 20:26:53

    五、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六、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待遇标准如何确定?

    答:申请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天津注册公司,天津记账报税推荐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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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 | 2022-12-29 12:26:53

    三、此次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如何调整?

    答: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

    四、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天津大路桥翻译有限公司采用电子记账方式,专业性强、效率高、错误率低、保密性高。帮助企业减少财务人员费用支出,用高中低不同层次的价格得到不同客户认可!可接受天津市各区县的业务代理,具体收费标准及优惠,请拨打电话咨询,期待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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